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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信息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1〕33号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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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辽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辽宁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辽宁省消防救援事业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是未来五年全面推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及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辽宁省消防救援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救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实现重大改革,消防救援事业长足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火灾防控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十三五”时期,全省各地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和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监控。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了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场所领域为重点的系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创建消防平安社区”等系列达标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国庆70周年等活动的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共检查社会单位119万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09万处,推动23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省131个“科普基地”完成挂牌,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800余场,向社区居民、中小学校学生发放宣传教育读本6万余册,播发自创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240余万条次。
          成功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紧盯“高、低、大、化”和地震、水域、山岳等疑难典型灾害事故处置,组建了6大类57支灭火救援专业队,与17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22个企业消防队,共同建立了联勤联训联战机制。成功处置了营口“1·25”商厦火灾、大连“8·17”石化装置爆炸火灾、沈阳“4·17”棋盘山山林火灾、沈阳“12·2”SR新城高层建筑火灾、葫芦岛“2·11”精细化工火灾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16.4万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4.7万余人,抢救财产损失34.6亿元,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踏上新的征程。按照“两严两准”建章立制、正风肃纪,宣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和基层建设纲要,制定教育训练、执法执勤、安全管理等制度,探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体制下队伍管理新模式、正规化建设新路子。坚定抓教育铸忠魂,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启动为期3年的举旗铸魂工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训词、铸忠诚、创新业、立新功”等主题教育,强化政策宣讲、塑造职业文化、注重典型引领,推进训词精神进思想、进决策、进工作。
          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十三五”期间,各级政府加强城乡消防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14个市、41个县、88个全国重点镇、535个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全省新增特勤消防站2个、普通消防站17个,新购消防车426辆、防护装备18万件套、器材22万件套、灭火药剂4800余吨,新建市政消火栓16419个、消防水鹤277座,在老旧居民住宅、合用场所等重点部位场所安装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13.1万个。建设单编执勤模式的政府专职消防队155支。新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3060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总人数达12600人。

        第二节 应对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国际环境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辽宁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新老矛盾交织带来各类风险,消防救援能力不足、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薄弱、城乡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不强等短板问题突出,各类灾害事故频发多发且风险叠加,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城市发展、产业迭代、乡村振兴过程中涌现的新风险点给有效防范带来新的挑战。辽宁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城镇化率虽高,但增速缓慢,“城市病”问题逐渐凸显。目前,全省现有高层建筑3.5万栋,数量居全国第七位,地下建筑350个,大型商业综合体20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77家,认定的化工园区22个,风险点多面广,火灾等灾害防控难度加大。老旧小区、乡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多,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8000余个,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消防通道阻塞占用等问题较为集中,乡镇农村消防安全建设整体薄弱,部分地区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不完善。
          各类灾害频发、复杂性增加给应急救援科学处置带来新的挑战。辽宁是一个地质、气象、海洋、农林业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处于华北地震区郯城—营口地震带,有31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海岸线长度占全国12%,省内有大小河流300余条,全省地震、泥石流、森林火灾、水灾、旱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潜在风险巨大,且有可能形成多灾种集聚的复杂形势。目前,辽宁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预案体系建设和联合作战能力还需提升。
          消防基础总体薄弱给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按照每4—7平方公里建设消防站的标准,全省缺口率39%,投入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消防站占总数20.6%,市政消火栓缺口率22.4%。消防救援车辆装备中高精尖装备、专业化装备数量不足,实战化应用有待提升,有9个县未配备救援举高消防车,服役超过12年的车辆占消防车辆总数23%。消防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不足,智能决策能力滞后于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任务需要。

        第三节 把握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消防救援事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辽宁进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时代,从高质量发展到高效能治理都为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带来新机遇。
          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目标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援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大决策,东北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等新一轮战略红利的加速转化,为辽宁“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支撑。
          新发展理念是事业发展内生动力。辽宁逐步走出“十三五”之初的困难时期,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十四五”时期,辽宁将加速融入新发展格局,城乡建设从“增量扩张”进入到“提质增效”阶段。此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城市化率、老工业基地雄厚的工业基础,为新型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社会公共服务升级提供难得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提档升级的重要时期,辽宁积极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必将促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完善,补齐短板,实现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升级。
          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是重要推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推进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必将促进消防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消防救援力量布局不断优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级压实,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科技创新数字革命助力转型升级。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领域将深度集成应用,新一代新技术的发展将为辽宁实施科技强消战略,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灾害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隐患精准治理能力,提升智慧决策水平等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消防救援工作要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明晰消防救援事业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力构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显着增强消防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数字消防、智慧消防建设,推动科技强消,构筑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工作格局,为辽宁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更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消防救援事业责任担当。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优势,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按照党中央关于消防工作和队伍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主业,推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广大群众消防安全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聚焦用力,着力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救逃生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转型,不断完善消防救援体制机制。服从服务全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消防工作特点,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改革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
          坚持创新消防治理,增强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提升消防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建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着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科技引领支撑,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全面融入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灾害监测预警感知、风险智能分析研判、智能指挥辅助决策、科技装备实战应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持续推进数字消防、智慧消防建设。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以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与保障能力建设、消防基础建设与科技引领、消防体制机制改革、消防安全共建共享等为重点,加快构建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与消防救援体系,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为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专栏1 “十四五”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规划目标

        属性

        1

        百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

        下降5%

        预期性

        2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起数占比

        下降10%

        预期性

        3

        专职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

        提高10%

        预期性

        4

        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

        提高10%

        预期性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法治体系更加健全,推动消防法规和制度标准逐步完备。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更加有效,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常态运行机构设立率、基层事业编制防火力量建设示范单位树立率100%,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达标率10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杆建设、社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达标率100%。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优化。紧跟数字辽宁建设步伐,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在消防领域全面应用,智慧消防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依托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现实时化、智能化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与差异化精准监管,各级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建成应用,综合人防、物防、技防的火灾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基本完备。新型消防信息化监管支撑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为智能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提供科技支撑,消防监测预警系统及视频感知联网率100%,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100%。
          消防救援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专业救援尖刀力量坚强有力,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初具规模,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新时代高素质消防人才队伍初步建成,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科学、发展更加强劲。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总体达标率100%,紧缺人才总体配备率100%,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总体达标率100%。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健全,指挥调度体系更趋完善,消防救援训练演练实现基地化,更加贴近实战,灭火救援装备结构有效改善,适应“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等特点的“高精尖”车辆器材和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数量规模持续增长,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科学,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有效覆盖。消防救援尖刀力量、消防训练(培训)基地总体建有率100%,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战勤保障及物资储备机构建设总体达标率100%。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为主的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面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县区全面覆盖,消防媒体矩阵作用有力凸显,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有效落实。消防救援站总体开放率100%,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总体建成率100%,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总体培训率100%。

        第三章 重点任务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全省消防救援整体水平,推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一节 加快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健全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夯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内容。落实消防安全约谈机制,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发生地区以及火灾多发地区,及时约谈、警示、督办。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继续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各级政府逐起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厘清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救援机构及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严肃问责,使责任各归其位,让各责任方承担相应后果。
          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水平。实施重点、常态化以及联合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发挥其利用市场机制平抑火灾风险、辅助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融入政府信用监管平台,将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地区、行业、单位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等“多位一体”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
          夯实系统治理协调机制。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各级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加大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落实联合会商研判、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培训宣传五项机制。推动建立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检查“五查”机制。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探索完善乡镇社区以下消防监管机制,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做好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和教育宣传工作,健全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五级管理体系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每个乡镇街道1—2人的标准征召具备一定消防业务能力素质的消防文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派驻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工作。2022年,至少三分之二的乡镇街道完成消防文员派驻。2023年,全部乡镇街道完成消防文员派驻。
          强化精准高效风险管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适时修订《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辽宁省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的指导标准》和《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若干规定》。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高风险场所,加强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的监控,开展针对性集中检查。运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实时智能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监测预警预判能力,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推行消防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消防安全社会化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消防安全自律和火灾防范水平。积极建设消防安全专家库,探索驻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遴选消防安全科技发展支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进全省化工园区、重点商业区以及重大风险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和延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加强消防产品监管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惩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专栏2 消防安全达标创建任务清单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   2022年6月底前,沈阳、大连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的综合体达标率应为100%,其他城市建筑面积在3万㎡以上的综合体达标率应为100%。
          2022年底前,沈阳、大连建筑面积在3—5万㎡的综合体达标率应为100%。
        消防车道消防安全治理达标创建   2022年6月底前,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达到100%。
          2024年底前,所有老旧小区按照各地制定的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治理率达到100%。
        消防平安社区达标创建   每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逐栋建筑、逐家逐户开展“三清三关”活动,“清查率”和入户率达到100%。
          社区、村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节 提升“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提升调度指挥能力。制定《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岗位资格考评制度》。制定《火灾和警情统计系统工作规范》和《119接处警数据录入导则》,规范智能接处警系统工作标准,加强智能接处警系统的实战应用和拓展。系统制定各类火灾和应急救援事故智能调度预案,实行科学调派、一键调派。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维信息联动、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建立完善与联动部门、重点行业系统、企业单位和社会救援力量的应急联动与协调机制,探索消防指挥中心信息AI分析建设,构建社会化战略合作体系。
          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修订《辽宁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升级完善灭火与应急救援数字化预案系统,构建以总体预案、灭火与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为主的5大类预案体系,完善平时辅助训练、战时辅助决策的预案应用模式,逐步实现预案编制、管理、使用的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高效化。修订完成24个总队级类型预案和62个总队级重点单位预案,全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自然灾害风险区域均制作对象预案,实现灭火救援业务基础资料与预案系统的融合。加强数字化预案系统应用,到2025年实现预案制定率、完整度达到100%。
          提升实战实训能力。推行指挥员和普通消防员、特种救援岗位资格等级考评、资质认证机制,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完善辅助决策智库建设,健全各行业领域专家聘用机制,打造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灭火救援专家队伍。推行专业化、智能化、自主化训练指导和考评模式,制定规范化救援技术培训课程,构建特种灾害救援技术培训机制,建立“教、学、训、考、评”一体化训练平台,2022年完成系统一期开发应用,2022—2025年根据一期建设进行优化升级,形成具有辽宁消防救援特色的训练体系。
          提升“全灾种”救援能力。依托机动支队、大连机动大队和沈阳、大连、鞍山特勤大队,推进国家(区域)、省域特种灾害救援队建设,具备特殊灾害事故救援、巨灾处置能力,探索跨国(境)救援能力。全面建设市域救援队,构建陆地、水域救援两大救援力量体系,建强4支重型、12支轻型地震救援专业队和省、市、县三级抗洪抢险队伍,承担各类特种灾害救援任务。建立救援技术分级培训考评标准,搭建数字化救援能力跟踪管理系统,打造地震、水域、冰域、高空(山岳)等救援精品课程;推动采取建设、租赁、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立省级、市级救援模拟训练场,依托大连建设国家水域救援训练中心。持续开展总、支队级救援技术培训和复训,培养示范教学师资队伍。积极引入国际先进救援理论、技术和模式,参加国家救援标准体系制定,探索举办、承办国际、国家救援技术培训和比赛。全面建立与有关政府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以及志愿救援团体的战略合作机制,推进联训联战、专家智库、课题研究、业务培训、力量投送等战略合作项目,提升应急救援联动效能。采取政府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航空消防救援站点、临时起降点、救援力量建设。

        第三节 提升灭火与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加快推动应急救援装备升级换代。聚焦实战打赢,统筹装备发展,强化规划论证,优化装备结构,探索配备新一代主战装备,加速装备升级换代,提升装备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建立“贴近实战、符合实际、逐级推进、分步实施”的装备规划体系,省、市两级分别开展装备评估论证,编制装备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装备配备的科学化水平。打牢“全灾种”应急救援装备基础,着力升级防护装备,确保舒适性和适体率,提高质量性能和备份数量,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专业装备,补齐泥石流、台风、洪涝、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加强“高精尖”“杀手锏”攻坚装备配备,试点配备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提高“高低大化”等特殊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创新装备全寿命、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高科学管装用装水平。
          加快提升战勤保障能力。立足抗大灾救大险,建强各级战勤保障力量,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运,统筹社会资源,创新建设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平战结合、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系统”保障能力。加强省级职业健康中心和应急救援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建设,全省各市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均配备相应的装卸车辆设备。健全战勤保障分级响应、力量调度和组织指挥机制,强化巨灾战勤保障能力评估,科学编制战勤保障预案,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和社会联动机制,强化应急保障演练。创建战勤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应急装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2022年6月底前,总队、支队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专栏3 战勤保障能力重点建设任务
        省级职业健康中心和应急救援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建设   2022年底前,完成省级职业健康中心建设。2023年底前,沈阳进口装备维修中心和大连支队维修中心增加维修检测设施,配备起重机、举升机等设备。
        健全战勤保障响应指挥体系建设   创建战勤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应急装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2022年底前,省、市两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常态化运行。
        加强运输保障装备建设   2023年底前,总队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配备20辆满载质量5—10吨的运输保障车辆,其中全轮驱动车辆不少于50%,全省各市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均配备相应的装卸车辆设备。

          加快提升应急装备物资多元储运能力。将战勤保障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充足。加强物资实物储备,合理扩大各级、各类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完善企业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统筹运用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方式,拓宽物资供应渠道。整合社会储运投送资源,综合运用仓储、物流等成熟储运网络和高铁、航空等现代运输方式,建立完善紧急运力调集,跨区域优先通行等机制,提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精准投送能力,加强全地形、轻型化运输车辆和可空投模块箱配备,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自走、自主导航、无人机、直升机等前送装备配备,对应急物流形成有力的补充和接力。推进国家、省、市三级战勤保障力量实体化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及设施设备,分级建立实体运转、高效遂行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

        专栏4 应急装备物资多元储运能力建设任务
        推进国家、省、市三级战勤保障力量实体化建设   2023年底前,国家级战勤保障中心(抚顺)投入使用,并具备2小时内将10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至起运地点的能力;省级辽西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锦州)完成保障设施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并具备5小时内将5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作战前线的能力;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组建省级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沈阳)完成队伍及应急储备建设;支队级战保队伍应具备3小时内将1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作战前线,并具备72小时全天候作战保障的能力;全省14个地市加强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每市仓储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完善两个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建设   沈阳、大连两市消防战勤保障消防站按照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的要求,完成保障物资、车辆、人员配备投入。

          加强信息通信装备配备应用。建立与信息化发展相配套的政策制(修)订工作机制。完善“智慧消防”、物联网应用等领域相关标准,构建与新型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队伍管理模式相匹配的政策保障体系。按照“试点研发+推广应用”新模式,组建业务和技术两个团队,全程参与系统建设,选取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研发,优化重构广域覆盖的消防感知网络、集约融合的基础通信网络、开放共享的数据支撑体系、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以消防智能指挥系统为核心,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实战指挥体系,共享外部数据资源。立足“综合性、全灾种”,建立新时期应急指挥通信体系,改进通信装备,打造救援尖兵利器。

        专栏5 信息通信装备配备任务

        “物联网”应急管理感知网络建设   2022年,全面对接融入应急管理感知网络,为应急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全域覆盖、畅通高效的网络运行环境。2023年,通过对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模块化封装、清单式发布、指令式开放和配置化管理,打造集约高效的“智慧消防”技术支撑架构。2025年,将感知触角充分延伸至“末端”,以数据融通和数据赋能为牵引,构建广域覆盖、灵敏真实、自动精准的源头感知采集体系,推动“物联网”智能感知模块实战应用。
        实战指挥智能辅助模块建设   2022年,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及移动监管APP,立足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指挥处置等业务需求。2025年,利用多源数据融合、大数据关联分析、机器学习、案例推演、知识图谱、灾情组合运算等技术,建立灾情模拟、分析研判、灾情演化、次生灾害研判等算法模型,打造交互式、学习型、能分析的消防AI助手,确保“科学、精准、高效、安全”救援。
        应急通信“全域”保障能力建设   2022年,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按层级化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落实专人专岗和实体化运行,深化应急通信岗位大练兵活动,施行分级训练负责制。2023年,全面实现智能化全感知、可视化全融合和无缝遂行指挥,提升应急通信“全域”保障能力。2025年,采取购买服务、签订联动协议等形式,与航天、军队强强联合,引入空间精准定位、卫星宽带传输等高科技手段,构建立体协同、扁平可视、高效畅通、韧性抗毁的应急指挥通信体系。

        第四节 强化消防基础建设与科技引领

          加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推动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围绕“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等纳入“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保障规划落地。提升乡村消防基础建设,建设农村公路、饮水设施、农村电网、农用沼气等基础设施时,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乡镇、村庄靠近海洋、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或者有深水井等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结合实际修建消防取水配套设施和消防车通道,有自来水管网的逐步设置消火栓和简易消防车取水点。2022年底前,14个市、41个县(县级市)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88个全国重点镇和535个其他建制镇全部启动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编修工作。88个国家重点镇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完成编制消防规划,其他建制镇的规划和乡规划中全面明确消防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管理。以优化产业布局保障能力、提升重大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救援站点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救援队站布点,逐步补齐建设缺口,核心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普通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小型消防站。根据建成区面积和市政供水管道长度综合确定消火栓建设数量,在石化企业、商业街区等重点地区周边,加大消防水鹤建设比例。“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建消防救援站41个,总数达到426个,新增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10613个,总数达到47382个。

        专栏6 “十四五”消防救援队站建设

        支队

        2022年6月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沈阳
        支队

        1.大东大队异地搬迁
        2.苏家屯大队搬迁
        3.地铁大队
        4.开发区化工园特勤站
        5.砂山政府专职消防站
        6.老北市政府专职站
        1.北站大队异地搬迁
        2.东湖地区消防站
        3.辽中西部或辽中南部地区政府专职站
        4.四方台小型消防站
        沈河区东部消防站   1.和平满融经济区消防站
        2.皇姑区北部经济开发区消防站
        3.沈北大队道义消防站

        大连
        支队

        西岗区兴业街消防站   瓦房店阎店消防站 1.高新园小平岛消防站
        2.金州新工业园区消防站
        革镇堡消防站

        鞍山
        支队

        海城南台政府专职消防站 海城河南政府专职站   岫岩县洋河政府专职站  

        抚顺
        支队

          1.城东消防救援站
        2.东洲消防站
          塔峪镇消防站 夏家堡镇消防

        本溪
        支队

        明山区卧龙镇消防站        

        锦州
        支队

          黑山大队解放南街消防站      

        营口
        支队

          仙人岛石化站 新建沿海产业基地化工区消防站 新建鲅鱼圈区第三消防站  

        阜新
        支队

          特勤消防站      

        辽阳
        支队

                寒岭镇消防站

        盘锦
        支队

        高新技术开发区石化园区消防站 盘山县物流产业园消防站 帅乡工业园区消防站    

        朝阳
        支队

          经济开发区消防站 二十家子工业园区消防站 刀尔登专职消防站  

        葫芦岛
        支队

        训练基地及龙兴路消防站        

        训保
        支队

            战勤保障消防站    

          加强消防科技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兴消战略,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依托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按规定加大重点领域科技研发投入,破解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难题。鼓励引导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科研机构和知名高校聚焦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力量,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推动消防科技工作与消防实际需求紧密融合,加大新技术、新装备宣传力度和示范配备力度,促进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升辽宁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和应急救援战斗力。
          加快“智慧消防”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牵头、消防主导、多方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全面提升消防移动业务工作效能和移动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向深度、广度延伸提供保障,为社会公众个性化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服务,做到消防安全信息感知有手段、工作研判与决策有支撑、应急救援智慧化,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第五节 深化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体系建设

          建设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制订出台《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选用”“人才激励”四大工程,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和激励基金。分级开展干部初任、晋升、业务培训,联合省内知名大学和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建立培养机制,启动“双百计划”,每年培养100名左右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干部、100名左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为推动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改进班子和干部考评办法,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探索建立业绩核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突出实绩考核和结果运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优配强各级班子,优化年龄梯次、专业结构,力争实现有35岁左右干部的支队级班子数量逐年递增。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务员招录工作,推进完善以基层编制和专业需求为导向的招录机制,提升人才招录质量和专业匹配度。
          深化消防职业荣誉体系建设。依据国家给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相关的政策待遇,制定出台政策制度规定,确保国家明确的各项优抚优待政策待遇落实落地,提升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能力。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积极参加“两优一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时代楷模”“青年文明号”“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评选表彰。制定出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典型培树三年规划》,发现培树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加强专项考察、跟踪指导,分层级分岗位建立先进典型库,各市每年推出1—2个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力争获评国家级荣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安保任务、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表彰奖励工作,加大表奖力度,提升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
          规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队伍,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级政府负责做好伤亡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及抚恤政策,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发展基础。严格落实《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明确招录、退出、培训、奖惩和管理教育等相关工作,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日常量化考评工作,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单编执勤模式,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落实工资标准,按规定提升待遇,落实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子女入学、参观游览等优待政策,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丰富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快速发展,提升队伍活力。

        第六节 构建消防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加强法治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推动修改《辽宁省消防条例》,探索出台《辽宁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建立健全以《消防法》为核心,以《辽宁省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基础,以消防标准规范为框架的法治建设格局。按规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加强居民村民防火公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建设,完善预防性制度体系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加强政策和技术标准供给力度,在灭火救援指挥能力建设、火灾高危单位治理、智慧消防建设、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等方面制定地方消防技术标准,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2022年,出台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规定、城乡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标准。2023—2025年,在智慧消防、火灾公众责任险、物联网建设等方面,出台建设推广政策办法。
          提升社会消防服务能力。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为,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逐步推动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依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辽宁)站优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提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技能,打造全国领先的符合职业技能鉴定和消防监督检查培训的综合性鉴学基地。“十四五”时期,每年预期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2000人;消防设施操作员5000至1万人,力争中级及以上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过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有效满足社会需求。
          提升公众消防意识。2022年6月底前,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培训等内容。与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联合有关社会团体共同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以提升消防安全素质为目的,联合各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每年招生和城市化率了解掌握各市初、中、高校和进城务工人员数量情况,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课纳入中小学、高校安全教育内容,高校对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消防重点单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高校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重点培训,每年各类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率递增20%。与地方各级党委宣传、公安、网信等部门以及中央、省、市三级主流媒体建立通联机制,定期召开联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会商研判,形成集发声、监测、化解、疏导等于一体的新闻宣传体系。创作推出消防题材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作品,面向社会征集、评选消防公益广告、文创作品,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专栏7 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任务

        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6月底前,各区(县)至少建设1个区(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2022年底前,各市至少建设1个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2023年底前,各市至少建设1个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沈阳、大连市要至少建成1个国家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   2022年6月底前,各市成立一支消防志愿服务队。2022年底前,沈阳、大连、鞍山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分别不少于5000人,其他城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分别不少于3000人。

        第四章 重点工程

          重点推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等重点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推动全省消防救援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节 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建强特勤队伍,构建以“国家队为引领、省级队为主力、专业班组为补充”的专业队伍建设格局。针对全省“高低大化”火灾和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建实全省3个特勤大队、7个特勤站,建强省市两级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化工、森林、地震、高空、水域、搜救犬、工程机械、航空救援等11大类救援专业队伍以及127支灭火救援专业队。

        专栏8 专业队伍建设任务清单

        国家级专业队伍建设   2024年,大连支队特种灾害救援机动大队达到国家级特种灾害救援队建设标准;2025年,中国救援辽宁机动支队达到联合国重型地震救援队建设标准。
        级专业队伍建设   2022年6月底前,立足职业教育和培训,依托训保支队建立职业规划培训体系;沈阳支队建强3个高层建筑(综合体)灭火救援专业编队、1个省级抗洪抢险专业队、1个重型工程机械救援大队、1个搜救犬消防站;大连支队建强3个高层建筑(综合体)灭火救援专业编队、1个化工灭火救援重型编队、1支省级抗洪抢险专业队,建成1个搜救犬站;抚顺、辽阳、锦州、盘锦、营口、葫芦岛支队建强1个化工灭火救援重型编队。
          2022年,沈阳、大连支队各建成1个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1个高空绳索救援专业队、1个航空消防联勤救援站;鞍山、丹东支队各建成1个山岳绳索救援专业队。鞍山、铁岭支队各建成1个搜救犬站。
          2023年,沈阳、大连支队各建成1个潜水救援专业队。机动支队建成1个搜救犬分队。锦州支队建成1个搜救犬站。
        市级专业队伍建设   2022年6月底前,机动支队建强1个支队级抗洪抢险专业队、1个高空绳索救援专业队;鞍山、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盘锦支队各建成1支轻型地震救援队。鞍山、丹东、营口支队各建强1个支队级抗洪抢险专业队。
          2022年,鞍山支队建成1支重型地震救援队,锦州、朝阳、葫芦岛支队各建成1支轻型地震救援队。
          2023年,抚顺、阜新、丹东支队各建成1支轻型地震救援队。
          2024年,大连、鞍山、本溪、丹东、阜新、铁岭、朝阳支队建强1个化工灭火救援轻型编队。

          加强训练基地建设。紧贴“全灾种”实战训练需要,在全省建设5大类型、3个省级训练基地。其中,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两级训练基地建设选址;2022年,全省站级模拟训练设施及室内训练馆(室)建设完成;2023年,两级训练基地完成相关训练设施和配备;2024年,两级训练基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专栏9 训练基地建设任务清单

        国家级训练基地建设   在大连建设国家水域救援训练中心,建设2个主训场馆、8个实训基地及相关配套建筑设施,具备潜水救援、激流救援、冰域救援、舟艇驾驶、近海救援和海上空勤救援培训能力。2022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选址、建设方案的编制及相关筹建准备工作;2022年完成2个主训场馆的改扩建项目审批,并启动建设工作,完成8个实训基地的设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并逐步投入使用;2023年前完成2所主训场馆、配套建筑和训练设施建设,并完成训练中心装备物资采购;2024年,完成中心所有建设内容并正式投入使用。推动筹建中日韩应急救援培训基地。
        省级训练基地建设   2022年,在沈阳建设省级建筑火灾模拟训练基地,在大连建设省级化工火灾训练基地;2023年,针对建筑火灾和化工火灾处置需要,完成各类训练设施建设配备;2024年,省级训练基地建设完成,并组织开展集中轮训。
        市级训练基地建设   各市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分别至少建设完善1个市级训练基地,做到“一支队一特色”。2022年,朝阳、葫芦岛支队完成市级训练基地建设;2024年,丹东支队完成市级训练基地建设;2025年,各市训练基地具备各项标准功能。
        大队和站级训练设施建设   各市消防救援站结合辖区灾情实际,按照总队《关于完善训练设施器材装备的指导意见》,完善本级训练设施建设,建设室内训练馆(室)。2022年6月底前,各市完成室内训练馆(室)建设的消防救援站数量达到全部的50%;2022年,全部消防救援站完成训练塔和室内训练馆(室)建设。注:根据《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需要完成室内训练馆(室)建设的为特勤消防站和普通消防站(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需要完成训练塔建设的为特勤消防站和普通消防站(一级站、二级站)。

          加强智能指挥决策建设。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2022年6月底前,充分借助外脑和社会的优质资源,大力开展专题培训和课题攻关。2022年,完成所有支队的智能接处警系统更新换代,实现社会救援力量、救灾资源的有效融合,并与智能指挥、“全国消防一张图”同步实现五级联网运行。2023年,深度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融合通信等技术,用智能换人力、用数据换效率,持续打造满足队伍各级实际需要的一整套新型业务应用系统。

        专栏10 信息化支撑工程任务清单

        国家级现场指挥部建设(沈阳)   综合省内灾害特点、地形地貌、交通条件、安全性等现实问题,建成1个国家级或省级现场指挥部,3个救援指挥中心、通信控制中心、综合办公中心,及多辆专勤车辆保障体系,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以及省级有关工作组实施会商、决策、调度和指挥提供场所。
        应急通信装备层级化体系建设   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实战牵引,开展应急通信层级化体系能力评估与装备层级化装备验收;依托沈阳、大连战组建应急通信救援“协作圈”,构建应急通信沈抚、沈本、沈辽鞍营、沈铁和沈阜、辽葫大连廊;14个支队组建快反力量,配备先导突击车,按标准配齐常规作战、极端条件下多用途通信装备。
        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   通过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立足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的实际,推动各级实战指挥及接处警系统向智能化全面升级换代。2022年6月底前,总队完成本级智能指挥系统建设,与智能接处警系统充分融合对接,依托“全国消防一张图”信息资源及各类智能化算法模型,辅助灾情研判、调度指挥和救援处置。2022年底前,所有支队完成的智能接处警系统更新换代,并与智能指挥、“全国消防一张图”同步实现消防救援局、总队、支队、大队(站)和救援现场五级联网运行,完成智能、新型指挥体系构建。

        第二节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和多点调派机制,科学统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和力量整合,最大化提升灭火救援效能。立足辽宁城镇化需求和市场化快速发展现状,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现有消防站布局,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着力填补城乡消防救援力量空白点,优化全国重点镇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满足实际执勤需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站配备标准,申请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任务,满足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执勤人数需求,补足现有编制数量缺口,确保满编运行。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推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专栏11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体系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动机制,强化现有力量整合,定期组织联合出动实战化演练,确保调度指挥科学统一,联合作战顺畅高效。
        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站人员配备标准,确保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全部实现满编执勤。定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补足已有编制数量人数缺口。

        第三节 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工程

          向装备要战斗力,落实自然灾害防治现代化工程,补齐巨灾大难应急救援装备短板。5年计划新增消防车464辆、各类器材18万余件套、灭火剂5000余吨、消防船艇47艘、飞行器64架。

        专栏12 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任务

        单位

        消防车(辆)

        器材装备(件套)

        沈阳支队

        160

        10000

        大连支队

        61

        10000

        鞍山支队

        24

        7000

        抚顺支队

        37

        15000

        本溪支队

        18

        28000

        丹东支队

        7

        20000

        锦州支队

        28

        12000

        营口支队

        42

        30000

        阜新支队

        3

        7900

        辽阳支队

        42

        25000

        铁岭支队

        6

        12000

        朝阳支队

        12

        2000

        盘锦支队

        9

        4000

        葫芦岛支队

        11

        1500

        机动和训保支队

        4

        1800

        合计

        464

        186200

        专栏13 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工程任务清单

        防护装备配备   防护装备完好率和适体率达到100%,备份率持续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适当提高灭火防护服、空气呼吸器、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等常用防护装备备份比例,达到饱和式储备要求。实行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定人使用制度。
        灭火及救援基础装备配备   配齐配足常用基础装备,确保在用装备完好率达到100%。
        专业队装备配备   总队综合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各单位专业队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和“一主一备一训练”原则,配齐配强专业化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专业装备,补齐泥石流、台风、洪涝、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
        消防车辆配备   全省在用消防站车辆配备品种数量和质量性能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满足实战需要,逐步降低超期服役车辆比例。
        攻坚装备配备   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火灾,重点配备登高平台、云梯、举高喷射、高空破拆、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消防车辆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等装备。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地下建筑火灾,重点配备侦察(灭火)机器人、高风压排烟消防车辆以及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等装备。针对石油化工火灾,重点配备举高喷射、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等消防车辆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

        第四节 战勤综合支撑工程

          科学布局储运网点,省、市建设分库,合理扩大储备规模和品种品类,打造“聚焦实战、保障打赢,覆盖全域、机动高效,分级建设、分类储备,立足现有、集约发展”的三级应急装备物资储运体系,提升应急装备物资收储和快速投送能力。

        专栏14 战勤综合支撑工程任务清单

        国家级战勤保障中心仓储设施(抚顺)   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作为区域核心应急物资储运周转中心,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
        省级战勤保障基地仓储设施(沈阳、锦州)   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作为省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
        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仓储设施   各库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

        第五节 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为破解当前消防监管手段单一、隐患整治效率低、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消防工程,打造“智能、精准、高效”的新型火灾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等系统和消防安全大数据库作用,推行智能化监督管理,实现多级云平台数据共享、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治理高风险区域场所等功能,全面提升智慧防控效能。

        专栏15 智慧消防建设工程任务清单

        搭建远程监控平台,建立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   2022年,研发远程视频监控模块,建立重点单位监察库、乡镇街道及社区消防网格防火检查系统,收集完善社会单位基本信息。
        部分单位接入监控平台,研发相关辅助功能模块   2023年,不少于80%的社会单位、50%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接入监控平台;研发消防生命通道占用视频智能分析预警模块、消防控制室值班模块、社会单位防火自检巡查系统。
        所有单位接入监控平台,开展风险评估和精准化管理工作   2024年—2025年,社会单位、乡镇、街道和社区100%接入监控平台;构建火灾防控大数据,通过监控平台采集和分析各类数据,对社会单位和各地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指数评估,对“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高风险领域施行精准化监管。

        第六节 火灾调查中心建设工程

          围绕打造辽宁火调品牌和建设高水平实训中心的目标,建立与在辽科研机构、知名高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成集培训、实验、交流为一体的火灾调查中心,逐年加大投资力度,配齐配全先进火灾调查相关仪器装备,稳步提升全省火灾调查能力和水平。

        专栏16 火灾调查中心建设任务清单

        辽宁省火灾调查及物证分析实验室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设备,重点开展火灾调查新技术研究和物证鉴定。
        辽宁省火灾调查大数据中心   开展火灾调查数据库及综合管理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全省火灾调查案例数据库、火灾原因数据库、火灾现场勘验辅助分析数据库等,提升火灾调查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第七节 公众消防素质提升工程

          全面深化省、市、县(市、区)三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开发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分级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构建现代化应急消防科普教育网络,综合运用展板展示、实景模拟、实物展示、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应急消防科普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联合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中央媒体、社会各界知名团体和人士部署开展消防宣传主题活动。依托智慧消防平台,搭建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智能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融媒体矩阵,提升消防宣传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对老人、儿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

        专栏17 公众消防素质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网上学习平台和教基地模块化设施   依托部消防救援局全国网络管理平台及相关应用系统,建立省、市两级网上学习平台,完善火灾等灾害事故自防自救培训等功能。
        消防安全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研究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开发信息化应用平台,具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监测动态评估等功能。
        消防宣传“五进”   围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策划开展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
        全媒体中心运营维护   购买社会专业服务,开展新闻采编、影视制作、平面设计和总队新媒体账号运营等业务。(审核服务提供者资格,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全媒体中心矩阵平台软件研发运维   依托总队全媒体中心建设全省新媒体矩阵中控平台,对中央、省、市三级各类新媒体账号大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新闻信息一键发布,移动视频终端信息采集存储等功能。

        第八节 新时代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育工程

          按照部消防救援局部署安排,坚持整体规划、分类施策,建设省级消防救援人才训练基地,搭建训练、培训、鉴定等场地设施,配强装备师资,加强消防指挥、消防工程、火灾调查、法制等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搭建学术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训合作交流。

        专栏18 新时代优秀人才培育工程任务清单

        省级人才训练基地   根据部消防救援局有关部署安排,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结合区域消防实战训练和人才培训需要,建设消防训练设施,配备器材装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激发全省上下推进消防救援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政策保障,强化督办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障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落实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动《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第二节 加强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发展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消防救援队伍所需的装备、营房、信息化和战勤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切实加大对消防演练、社会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宣传等方面的倾斜力度,确保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节 强化督办考核

          完善《规划》实施督查评估机制,定期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报《规划》实施的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指导协调。省政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督办、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强化责任追究

          分解细化《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对涉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建设、消防执法改革和消防救援职业保障等规划确定事项,未履行工作职责,未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和落实保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社会单位开展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职业经理人: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才,经过消防机构或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或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素养,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持续提升从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智慧消防: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等最新技术,配合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火警智能研判等专业应用,实现城市消防的智能化,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率、改善执法及管理效果、增强救援能力、降低火灾发生及损失。
          消防水鹤:城市给水系统消防专用取水设施,由地下部分(主控水阀、排放余水装置、启闭联动机构)和地上部分(引水导流管道和护套、消防水带接口、旋转机构、伸缩机构等)组成,具有可摆动、可伸缩、防冻、启闭快速等特点,用于消防车快速上水。
          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有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是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设的最小消防组织单元。
          消防设施操作员: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消防宣传“五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