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分析
(一)取得的进展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实现了“十三五”全省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规划提出的预期目标。
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逐步完善灾害事故联合响应机制,探索建立扁平化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体系,基本实现了高效的事前预防准备、事发监测预警、事中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重建。
应急救援效能显着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建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以应急专家队伍为支撑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间,我省成功应对棋盘山森林灭火、“利奇马”台风防汛等重大突发事件,经受住了一系列严峻考验。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按可比口径与2016年相比,2020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4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9%。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一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二)面临的挑战
我省地形、地貌复杂,气候资源丰富,“十四五”时期,在全球变暖总体趋势下,灾害性天气较多的特点没有改变,全省地震、泥石流、森林火灾、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潜在风险巨大,且可能形成多灾种集聚的复杂形势,面临的内外部风险上升,防范灾害事故压力加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并存,应急管理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应急基础依然薄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分工还不完全清晰,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军地融合等机制还不够顺畅。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还有所欠缺;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专业处置水平不高,缺乏极限救援能力;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高技术融合等保障还不完善;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距离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理急难险重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省矿山数量多,石油化工业、金属冶炼业发达,这些传统高危行业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通用机械、专用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数量较多,难以预见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较大以上事故存在波动反弹的可能性。同时,受极端天气影响,发生洪涝、干旱、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可能增多,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
灾害风险更难防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我省生产要素聚集度不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各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涌现,不可知、不可控的风险大量出现,隐蔽性、突发性、耦合性进一步增加,更难排查、更难治理。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相互交织,灾害事故连锁效应、非线性叠加效应、放大效应进一步凸显,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发展的机遇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和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开辟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途径,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十四五”时期,我省振兴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发展韧性更加强劲,社会民生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更加彰显,应急管理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的机遇。
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为强化应急管理基础提供了有利契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推动形成强大市场稳定经济增长,持续增加社会民生服务的供给能力,不断为经济社会安全和稳定提供更完备、更优质、更坚实的物资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旧动能快速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将会大幅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安全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防灾减灾抗灾基础不断夯实。新冠肺炎疫情激活了社会公众对巨灾的警惕性,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更加迫切,将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为推动应急管理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我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互协调、持续发力,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业态大量涌现,卫星遥感、雷达监测、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深度集成应用,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将大幅提升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等能力,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从整体上降低灾害事故风险,提升应对灾害事故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化解安全风险、筑牢发展基础为主题,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把安全发展贯穿全省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应急能力建设,以高质量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防范和化解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辽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做到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群测群防群治,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着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符合辽宁省情的应急体系。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和巨灾应对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增强。
专栏1 “十四五”应急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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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指标性质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下降10% |
约束性 |
3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约束性 |
5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6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 |
预期性 |
7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1% |
预期性 |
2.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立、改、废、释”并举的立法建标机制全面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着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大幅提升。
——巨灾应对准备能力显着增强。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着提升,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专职消防人员占全省总人口比例提高10%,航空应急力量基本实现2小时内到达重大灾害事故风险地域,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培育3家以上省级应急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升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2家。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着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新增30个以上,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打造统一权威高效的治理模式
1.健全领导指挥体制
建立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健全地方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
2.完善监管监察体制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强化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完善监管体制。
3.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及跨区域应急调度机制。
强化提升军地协同联动能力。健全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军队和民兵力量纳入各地应急力量体系。推动军地在信息资源共享、会商研判、联演联训、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深度合作,以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紧急运输保障等重点领域应急联动机制为重点,强化军地在兵力、物资等方面需求全面对接,共同推动军地联合指挥、联合处突、联合保障能力提升。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强化属地责任。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以建立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建立重点培养、严格考试、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夯实应急法治基础,培育良法善治的全新生态
1.完善法规规章框架
开展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工作。根据国家立法工作情况,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消防救援人员、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健全完善应急法规规章体系。
2.健全立法普法机制
完善应急管理领域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规章清理整合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
3.完善应急管理决策
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4.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5.推进应急管理标准研究制定
推进应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建设,实施应急管理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结构完整、动态完善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准。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实施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灾害事故的抵御韧性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以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制定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加强地震构造环境精细探测和重点地区与城市活断层探察,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鼓励化工、矿山、交通、电力、油气、水利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科学规划布局。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合理确定城乡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将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严禁随意更改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5G等技术,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网监测。以感知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微型化、集成化为特征,强化空、天、地、海一体化全覆盖监测手段,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利用卫星、无人机、浮空平台等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强化对灾害事故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动态监测。
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完善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的智能分析研判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3.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加强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构建省、市、县、企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生产信息与政府互联互通,强化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
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确保按期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加强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
专栏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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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精细化工风险评估等工作。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要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按期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2.矿山:“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灾害严重煤矿、“双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建成辽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全省所有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煤矿。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督促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标准,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尾矿库总量。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地下矿山建立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开展“五化”示范矿山建设,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示范矿山标准,10%小型矿山建设成示范矿山。
3.消防:“十四五”期间,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基本建成全省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石化企业远程洪水设施全部满足重特大火灾供水需求,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4.道路运输:“十四五”期间,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2022年底前,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整治,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
5.涉爆粉尘:“十四五”期间,完善和落实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2022年底前,新建涉爆粉尘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达到100%;存在10人及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存在10人及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的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
6.渔业船舶:“十四五”期间,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省管临时证渔船专项整治,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创新渔业船员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培训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2022年底前,开展渔船船载AIS、应急示位标和北斗卫星终端的整治,规范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和北斗ID号的合法使用。推动建设渔业与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捜救信息共享平台的研究,开发基于自动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商渔船防碰撞合理自动预警、即时规避。 |
4.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设防水平较高的地区搬迁。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继续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加快推进重点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方式、多路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加快重点河流防洪治理,推进防洪工程建设、重点蓄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防洪抗旱工程达标建设。开展江河流域河势控制、水沙调控、河道和滩区治理等工作,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提高行洪能力。推进干旱灾害频发多发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城镇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易旱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应急供水送水设施建设。
(四)提升应急救援效能,强化急难险重任务处置能力
1.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坚持党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坚持“五个不动摇”,全面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设省域、市域机动和拳头力量。优化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建立代训代管机制,实行联勤联管联训联战。
2.强化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强化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依托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完善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建设。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3.增强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引导和鼓励航空货运企业建设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等能力。加快构建覆盖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2小时航空应急救援网络。统筹利用现有资源,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健全航空消防应急救援大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与无人机高低搭配、远近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航空器体系,增加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种类和数量,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
4.加强海上应急救援力量
推进海上应急力量部署,覆盖船舶救助、船舶打捞、溢油应急等多个领域,建立救助基地,完善装备配备。深化与高校合作,依托高校优势推动海上应急救援科学化和标准化。加强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统筹开展形式多样的海上演习演练活动,锻炼海上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关键环节的处置水平和效率。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海上应急指挥和协调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搜救指挥协调水平,提高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为海上应急救援提供支持保障。
5.发展社会应急力量
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建立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完善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制度。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有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应急实训设施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共享力度,提供集中救援训练和能力测评基础设施保障。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五)增强巨灾应对保障,凝聚同舟共济的战略合力
1.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省总体应急预案为纲,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为支撑,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部门应急预案、地区应急预案、军地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间的有效衔接。加强数字化应急预案建设进程,积极推动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与运用。
提升应急预案编制质量。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流程,提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质量,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中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能力调查环节,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规范分级响应流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提升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推动地区和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演练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指导各地区和各部门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军地的联合应急演练,通过指导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实现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检验装备、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协同和实战能力的目的。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优化应急物资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根据灾害事故风险分布特点,按照各地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物资储备布局,落实相关储备标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各级、各类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
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框架。积极推进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维修改造,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网络,基本建成以省级库为中心,市级库为骨干,县(市、区)级库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主干网络。加速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建设,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1个国家级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建设2个省级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建设14个市级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
专栏3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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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物资储备战略布局:到2025年,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在沈阳建强一个中央应急物资储备库,同时,在沈阳建设完成1个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1万平方米;同时,14个市、100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与本级应急保障需求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省、市、县三级政府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率达到100%;全省各级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现场管理与保障和人员防护装备等3大类、24个小类的物资,满足应对本行政区域一次重大自然灾害过程的应急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建成综合应急物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物资储备、调拨管理全覆盖,形成以实物储备为基础、协议储备为补充,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
2.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建设:到2024年,建成1个国家级战勤保障中心仓储设施(抚顺),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作为区域核心应急物资储运周转中心,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并具备2小时内将10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至起运地点的能力;建设2个省级战勤保障基地仓储设施(沈阳、锦州),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作为省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具备5小时内将5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作战前线的能力;建设14个市级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仓储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具备3小时内将1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作战前线,并具备72小时全天候提供遂行作战保障的能力。 |
3.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灾害救助机制,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加强对孕产妇等重点妇女群体关爱保护,加强对受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
(六)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
1.打造人才聚集高地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开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将应急管理纳入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要求。
2.壮大安全应急产业
优化应急产业结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品牌经营等方式进入安全应急产业领域,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规模企业。加快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鼓励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3.强化信息支撑保障
立足抢大险、救大灾,确保在极端环境下的高效救援指挥,形成完备的空天地一体化指挥通信网络体系。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应急智慧平台,建立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政务管理和社会动员等功能。升级气象核心业务支撑高性能计算机资源池,搭建气象数据中台和大数据智能应用处理系统,建设新一代多尺度先进数值预报系统。
(七)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第一响应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权责。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县和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落实相关创建标准规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加强应急文化建设
梳理总结、选树宣传一批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好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学校、商场、机场、地铁、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急救箱等设施。建设全媒体应急文化阵地,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鼓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创新能力提升方向
1.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按照全面提升“抢大险、救大灾”应急指挥能力建设要求,建设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整合城市生命线、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等应急信息资源,建立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发挥救援指挥神经中枢和信息中心作用,实现上传下达、融合汇聚、协同会商、专项研判、指挥调度和信息发布功能,为构建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科技信息化支撑,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专栏4 省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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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所建设:到2024年,建成我省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面积5000平左右,主要包括应急指挥大厅2个、综合监测预警中心1个、会商研判室1个、视频会议室1个、综合值班室1个等6个独立核心功能区,在保障正常业务运行下,同时应对2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2.配套信息化系统:按照技术先进、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设应急指挥中心配套的显示系统、会议扩声系统、集中控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融合通信系统和供配电系统。实现国家、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的纵向互联互通,横向与40余个省(中)直部门互联。
3.业务平台建设:建设1套综合指挥业务平台,包含领导驾驶舱、指挥调度一张图、数据资源中心、业务应用系统等30余个模块,整合城市生命线、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等应急信息资源,为构建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科技信息化支撑,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
2.智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网、卫星通信网、370M无线集群等应急通信系统,形成低时延、大带宽的空天地一体化指挥通信网,满足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建设上下联动、横向呼应、高效运行的音、视频融合通信指挥系统,构建覆盖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全流程的应用系统,实现应急救援一键调动,事故灾害的快速响应。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设先进强大的大数据支撑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功能。
(二)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方向
3.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制定完善《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全面获取我省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要素数据,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底数,查明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区域自然灾害风险规律和重点自然灾害隐患,形成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为提高我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科学依据,为布局常态化和非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制定与管理、主要自然灾害防御等组织协调提供决策依据,支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区域布局和功能区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布局,围绕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科技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切实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的灾害风险防范保障。
4.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工程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依照安全生产和应急一体化管理建设思路,推动我省基础条件好的化工园区开展智慧园区建设,整合园区安防、消防、通讯、关键设备场所监控、危险化学品停车所管理、自动化办公等多个系统到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构建基础信息库和风险隐患数据库,实时更新园区建设边界、园区内企业边界及分布等基础信息,实现对化工园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在线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自动预警。充分引导智慧园区利用“技防”“物防”手段预防和处置化工安全事故,以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化工园区,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提升水旱、地质、森林草原、气象、地震、农业、海洋等自然灾害领域监测预警能力,接入各专业部门监测信息,整合形成灾前、灾中、灾后的空天地监测预警感知网络。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的重大风险与隐患区域,构建起重大风险隐患全覆盖的多层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的自然灾害监测和实时预报预警,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6.智慧煤矿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等要求,以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为重点,推动两类灾害叠加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深挖煤矿智能化建设潜力,以煤矿采掘工程智能化无人(少人)作业为核心,统筹推进煤矿智能化过程控制、智能化调度指挥等项目建设进度,早日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进一步优化煤矿生产系统,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数,进一步加强科技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全省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采集煤矿主要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判预警,提升煤矿风险防控能力。
7.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宾、本溪、桓仁、宽甸满族自治县)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有序开展各类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逐步构建自然隔离带、生物隔离带、工程隔离带为一体的林火阻隔系统。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治理四大类工程。推进湿地公园建设,统筹考虑湿地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湿地公园建设,推动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提升湿地公园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8.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推进沿海地区海岸防波堤、防护设施建设,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生态海堤,发挥生态系统防潮御浪、固堤护岸等减灾功能。在海洋灾害易发多发的滨海湿地分布区实施海堤工程生态化建设,对已建设海堤的滨海湿地分布区,区分不同情况,实施生态护岸改造、退缩建坝、增设潮汐通道等。对历史上建设的连岛海堤、围海海堤,从恢复海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出发,逐步实施海堤开口、退堤还海。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不利于防范灾害的沿岸建设工程坚决依法整治。
9.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设防烈度7度以上,重点是8度地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仓库、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实施公路桥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四、五类公路桥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类桥梁的改造。
10.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进一步消除水库、水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实施重点涝区排涝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逐步消除易涝点,有序推动农村重点涝区治理。实施城镇备用水源工程,完善城市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特殊干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的能力。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完善重点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重点区划沿河重点部位或险工险段、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和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建设。
11.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结合整体目标以重点工程的实施来实现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大幅度提高,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减少受威胁人口,显着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作力度,基本实现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和受威胁群众避险移民搬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巨灾应对处置能力提升方向
12.省直属森林草原防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模拟战区分布,分级梯队响应,全程全域覆盖,动态精准救援”原则,依托丹东、鞍山、朝阳市打造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战略布局,支援范围覆盖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建设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营房、训练场、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及装备库,进一步完善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专栏5 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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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模拟战区分布、分级梯队响应、全域全程覆盖、动态精准救援”原则,设立3支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分别布局在辽西(朝阳)、辽东(丹东)、辽南(鞍山),共计600人。
1.辽西(朝阳)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支队:到2022年,在朝阳市建设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朝阳支队,队伍员额200人,建设队伍营房3600平方米、训练场10000平方米,配备风力灭火机、水泵、对讲机等防灭火机具450台(套),野外生存用具200件(套);配备各类消防水车、运兵车等41辆,重点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重点辐射锦州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等地区,覆盖凌海市等8个国家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覆盖义县等7个省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森林消防队伍有关规定。
2.辽东(丹东)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支队:到2023年,在丹东市建设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丹东支队,队伍员额200人,建设队伍营房5314平方米、训练场10000平方米,配备风力灭火机、水泵、对讲机等防灭火机具450台(套),野外生存用具200件(套);配备各类消防水车、运兵车、装备运输车、炊事车41辆,重点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重点辐射丹东市、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等地区,覆盖抚顺县10个国家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本溪市平山区等2个省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森林消防队伍有关规定。
3.辽南(鞍山)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支队:到2025年,在鞍山市建设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鞍山支队,队伍员额200人,建设队伍营房5314平方米、训练场10000平方米,配备风力灭火机、水泵、对讲机等防灭火机具450台(套),野外生存用具200件(套);配备各类消防水车、运兵车、装备运输车、炊事车41辆,重点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重点辐射营口市、大连市、鞍山市、盘锦市等地区,覆盖鞍山海城市9个国家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鞍山千山区等2个省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森林消防队伍有关规定。 |
13.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科学布局,分步实施”原则,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主力军建设,统筹推进应急管理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直属航站(沈阳市法库县)建设,建设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辽宁省(朝阳)应急救援航空站,推进辽宁省大连金普航空护林站能力建设和职能拓展,逐步由单一的森林航空消防向全灾种航空应急救援转变。依托我省现有航空应急救援基础,加强地空配合、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配齐、配全各灾种航空救援专业设备,建设沈阳(辽宁北部)、大连(辽宁南部)、朝阳(辽宁西部)、鞍山(辽宁中南部)航空应急救援站(点),打造我省航空应急救援基础保障和起降设施战略布局。
14.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自然灾害风险分布特点,着眼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短板,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分布,在改扩建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基础上,新建一批应急物资储备库。依托沈阳等市,在现有中央和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基础上,建设完善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补齐城市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应急装备和生活类救灾物资。全省基本建成以省级库为中心,市级库为骨干,县(市、区)级库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主干网络。推动交通不便或自然灾害风险等级高的街道、乡镇和社区一级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
15.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我省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多发易发特点与类型,依托沈阳、大连、锦州市等建设应急救援实训基地,打造我省“一点两翼”应急救援实训基地战略布局。强化省级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之外,依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现有应急救援力量,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矿山事故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电力应急保障、通信应急保障等21个重点领域的41支省级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推动建成反应灵敏、处置专业、救援有力、布局合理,具备跨区域救援能力,辐射全省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应急救援基地。
专栏6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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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化品救援:到2025年,建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连大孤山队、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抚顺石化队、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沈阳队、锦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辽阳石化公司消防支队、辽河油田应急救援中心、盘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等7支危化品救援队伍,重点覆盖沈阳、大连、抚顺、锦州、营口、辽阳、盘锦等重点石化城市,队伍人数达到1500人左右,救援领域主要覆盖火灾扑救、油气管道救援、溢油处置等领域,主要配备大型泡沫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无人机、补给车等重点装备,具备同时应对3场以上较大危化品事故的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危化品救援体系。
2.矿山救援:到2025年,建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抚顺红透山队、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中国黄金)朝阳队、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沈阳队、铁岭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救援中心、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等6支矿山救援队伍,重点覆盖沈阳、抚顺、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等重点城市,队伍人数达到500人左右,救援领域主要覆盖煤矿瓦斯泄漏、矿山透水塌方、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类型,主要配备灭火装备、专业排水设施、破拆工具、运输吊装、侦测搜寻、钻探掘进与支护、生命探测仪等重点装备,具备同时应对3场以上较大矿山事故的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矿山救援体系。
3.轨道交通救援:到2025年,建强沈阳地铁公司轨道交通救援队、大连地铁公司轨道交通救援队等2支轨道交通救援队伍,覆盖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救援队伍人数达到2000人左右,主要配备专业抽水机、抽风机、灭火装备、破拆工具、运输吊装、侦测搜寻、钻探掘进与支护等重点装备,具备同时应对2场以上较大轨道交通事故的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轨道交通救援体系。
4.通信保障:到2025年,建强1支全省应急通信救援队伍,统领联通公司分队、移动公司分队、电信公司分队、铁塔公司分队等4支应急通信分队,救援队伍人数达到80人左右,保障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提供各类突发事件现场通信保障支撑,主要配备指挥车、基站车、发电车、综合保障车、卫星基站、短波固定站等重点装备,具备同时保障3场以上较大事故的通信保障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通信保障救援体系。
5.路桥工程抢修:到2025年,建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公司救援队、中铁九局路桥工程保通救援队、省交投集团路桥工程保通救援队等3支全省路桥工程救援队伍,抢修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救援队伍人数达到900人左右,主要配备大型工程机械、挖掘机、起重船、拖轮等重点装备,具备同时抢修3处以上路桥损毁的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路桥救援体系。
6.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到2025年,建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中国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队、国家卫生应急医疗处置中心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紧急医学救援队盛京医院队、辽宁紧急医学救援大连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队、辽宁紧急医学救援锦州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队等5支全省卫生紧急医疗救援队伍,救援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救援队伍人数达到300人左右,主要配备救护车、急救手术车、车载X线机、急救生化仪、心肺复苏急救系统、呼吸机等现场抢救医疗设备,具备同时救援5场以上较大事故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卫生救援体系。
7.电力保障:到2025年,建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急救援基干分队等1支全省电力保障救援队伍,统领14个市公司支队,救援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救援队伍人数达到500人左右,主要配备救援发电机、起重机械、工程车辆、电气设备、高空救援设备等相关装备,具备同时救援3场以上较大事故的电力保障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电力救援体系。
8.水毁工程抢修:到2025年,建强省水利水毁工程抢险中国水电六局救援队等1支全省水毁工程救援队伍,救援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救援队伍人数达到100人左右,主要配备挖掘机、起重船、冲锋舟、拖轮等重点装备,具备同时抢修2处以上水毁工程的能力,形成我省较为完备的水毁工程救援体系。
9.其他13个领域: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3支队伍600人、省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总队1支队伍200人、省海上搜救队伍1支队伍20人、省应急救援测绘保障队伍1支队伍35人、省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省气象台队1支队伍40人、省突发环境事件监测保障队伍1支队伍80人、省辐射事故监测保障队伍1支队伍18人、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技术保障队1支队伍31人、省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技术保障队1支队伍12人、省海洋自然灾害观测预报保障队伍1支队伍19人、省应急救援无人机保障服务队1支队伍15人、省民兵应急救援队伍1支队伍1680人、省社会志愿者救援力量高技能人才队伍1支队伍64人。以上队伍救援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根据救援队伍职责定位,配备专业领域救援装备,具备同时应对相应领域2场以上较大事故的救援保障能力。 |
16.地震灾害预防救援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建成以预警监测台站为主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使全省具备破坏性地震预警能力、全省范围的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在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基准站22个、基本站22个,在丹东、营口市建设2个小孔径地震监测台阵,加强矿山、高铁等重大工程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依兰—伊通断裂(辽宁段)、海城河断裂和金州断裂进行活动性鉴定、精细探查和地震危险性评估工作。以辽宁地区地震大数据系统建设为依托,以辽宁省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建设辽宁省抗震救灾指挥应急综合数据库,实现对应急救援联动协同的各个部门的灾情数据、救援信息等进行数据交换、数据汇集、数据管理等功能。
17.气象灾害预防救援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升级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预警发布覆盖率。建设应急保障移动气象台,为突发事件开展现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建设气象应急保障大数据云平台,提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提升高性能计算能力,支撑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污染物扩散分析。建设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平台,为我省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提供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观测数据及预报预警信息。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能力,为抗旱、防灭火提供保障。进一步优化现有农村应急广播设备布局。
(四)综合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方向
18.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开展应急装备现代化研究,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重点加强航空救援设备设施、大型无人监测飞机、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应用研究和配备,加强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推广国家应急管理先进装备目录,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我省相关装备生产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促进产业升级。
专栏7 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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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理论:到2025年,完成重大灾害演变机理、灾害链成因、高强度火灾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创新成果10项以上,基本形成我省应急管理领域基础理论体系。依托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开展重大灾害演变与承灾载体失效、灾变机理研究,为重大灾害防控提供理论支撑;依托省气象局、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成因、预报预测与风险防控理论研究,解决重大自然灾害精准防控关键问题;依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应急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开展高强度火灾及其衍生灾害演化机理研究,提升高强度火灾防控基础研究能力;依托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东北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事故防控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研究。
2.应急准备:到2025年,解决重特大灾害事故数值模拟、多灾种耦合分析、灾害事故风险评估、数字化预案、智能化无人作业等关键技术问题,形成相关创新成果15项以上,在灾害事故定量风险评估、数字化预案建设、智能无人作业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托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开展重特大灾害事故过程数值模拟技术,多灾种耦合模拟仿真、预测分析与评估研判技术,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风险智能感知与超前识别技术,重大灾害事故定量风险评估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危险源辨识共性技术等研究,提升重特大灾害应急准备能力;依托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开展危化品处置专项数字化预案技术研究,在全省14个市全面推进数字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研建具备安全预警、应急演练、资源调配、应急指挥和企地联动功能的危化品处置应急指挥决策平台,提升全省危化品处置应急准备与救援能力。依托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等开展一批智能无人化安全作业技术与装备研发,形成一批智能化无人作业科技成果,提升全省智能应急准备与救援能力。
3.监测预警:到2025年,重点发展灾害事故监测预警技术,形成相关创新成果15项以上,在精密气象监测预报、矿山事故检测预警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托省气象局等开展精密气象监测、气象灾害及其影响预报及风险防范关键技术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研究,解决气象精密监测预报预警瓶颈问题;依托辽宁省海河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旱涝灾害智能化监测和智慧化预报预警技术研究,提升全省旱涝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水平;依托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开展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依托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与预测预警重大技术与装备研制,研建基于大数据与云计算的城市火灾全息风险感知与智能实时监测预警平台,形成消防风险监测预警标志性成果3项以上,并推广应用;依托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煤科沈阳研究院等开展矿井火灾、矿井瓦斯、水害防治、冲击地压冒顶片帮、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矿山重大灾害事故以及工业环境气体智能感知与预警预报技术与装备。
4.处置救援:“十四五”期间,重点扶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口等2家应急产业基地建设,依托省内应急产业集群、高等院校及重点科研院所,发展复杂环境应急通信保障、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紧急运输技术与装备,智能搜救和无人救援技术与装备,水域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危化品事故快速处置技术与装备,隧道事故快速救援技术装备,交通运输应急先进技术与装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形成具有我省特色应急处置救援装备产品30项以上,增强全省应急产业核心竞争力。
5.评估恢复:到2025年,完成灾害精准评估创新成果6项以上,融合人工智能、无人机与图像处理等技术,在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评估技术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托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开展灾害事故精准调查与评估技术,大规模低成本工程结构应急监检测技术,火灾现场勘验与物证鉴定技术,灾后快速评估与恢复重建技术,自然灾害,森林火灾损失评估与恢复技术,解决灾害快速、精准评估与恢复重建关键技术难题。 |
19.综合性应急救援实训实操基地
按照功能齐全,集约建设,共享共用,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的原则,合理规划我省区域应急实训基地布局。依托沈阳市区域中心位置,建设辽宁(沈阳)应急救援综合实训基地;围绕渤海湾沿线重点石化产业分布,依托大连、锦州市分别建设辐射辽南和辽西沿海石化产业的辽宁省危化品应急救援大连、锦州实训基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理论研究、虚拟仿真、实战演练的深度融合,推动集业务培训、技能考核、实战演练、业务研讨、比武竞赛为一体的“一主两翼、专综结合”的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事故灾害防范和减灾救灾能力水平。
20.应急部消防救援局战保中心暨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
完善我省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功能,发挥区域辐射作用,推进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建设辐射东北部地区的战保中心和中国救援辽宁机动支队,开展战勤保障基础设施和物资装备建设。开展以物联网技术为载体的物资管理和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专业化保障车辆和设施等基础建设,加强专业化保障模块建设,开展专业化训练演练,有力承担国内重特大火灾扑救和国际国内地震、山岳、水域等特殊灾害事故救援及培训任务。
(五)社会应急能力提升方向
21.应急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工程
依托沈阳、大连、葫芦岛市等建设综合性应急安全科普体验展馆,通过综合运用展板展示、实景模拟、实物展示、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通过360度全景示范展示和5G线上互动体验,融合声、像、光、电效果,展示消防、交通、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领域内常用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采取云端安全体验和实际操作实践体验模式,实现全景互动体验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安全意识、普及生活中的安全常识和推动公共安全文化传播工作。升级改造防震减灾科普馆,提升科普馆网上服务模式。推进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部队,提升全民防灾减灾和避险自救能力,普及安全常识,推动应急避险和公共安全文化传播工作。
22.应急产业园区示范工程
推动应急产业集聚,以推进营口、沈抚示范区应急智能装备产业园升级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我省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引入市场前景好、技术先进适用的创新型企业入驻园区,推动安全产业集群聚集发展,形成区域性安全应急产业链,引领全省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基地。
23.应急管理学院建设工程
推进我省应急管理学院建设,依托学科理论基础雄厚,科研能力突出的辽宁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大专院校,在原有应急管理基础学科的基础上建设升级全省应急管理学院,打造成立足东北、面向全国的应急管理专业学院,培养输送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到应急系统、消防救援队伍和科学研究机构工作,为我省及东北区域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牵引带动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将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应急救援重点项目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切实加大对应急体系建设、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等方面的倾斜力度,确保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稳步提升灾害防治能力。
(三)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