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加快推进我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9月21日印发了《辽宁省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4号),提出要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我省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多式联运主要生产指标全国领先,运输结构持续优化,有力支撑了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与此同时,也存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短板、运输服务规则衔接不畅、标准规范体系不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亟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体系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运输结构显着优化,全面完成辽宁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初步建成东北海陆大通道,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建成安全可靠、便捷经济、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多式联运设施体系与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公铁联运、海铁联运、滚装运输、水水中转、卡车航班等多种联运模式竞相发展态势。
具体目标: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比重达15%左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水中转完成量年均增长5%,商品车海铁联运量达到60万辆。中欧班列开行数年均增长10%,力争突破1000列。大连港、营口港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80%。稳步提升铁路货运量占比,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500万吨,重要港区疏港铁路或管道全覆盖。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园区市级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方面,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硬连接”;另一方面,创新运输组织服务,推动多式联运智能化信息化,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改善发展环境,优化“软连通”。
(一)完善综合立体联运设施体系。提出构建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快建设综合货运枢纽、推进港区、园区集疏运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并将重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提出38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800亿元,为多式联运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提出培育全程化经营主体、打造品牌化中欧班列、丰富多样化服务产品、创建品质化示范工程等重点任务,加快形成多种联运模式竞相发展态势。
(三)推动多式联运智能化信息化。提出加快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水平、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行动等重点任务,着力加强运输服务规则衔接,提升多式联运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出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与水陆滚装快速发展等重点任务,促进节能减排降碳。
(五)应用专业先进技术装备。提出强化专业化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强化绿色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重点任务,促进多式联运绿色、高效发展。
(六)营造统一开放发展环境。提出完善市场治理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等重点任务,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四、明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全省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利用中央对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体系建设资金扶持政策,加强对智能化应用、技术装备创新等项目的研究,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三)强化用地、用海政策保障。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开辟环评绿色通道。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作为交通强国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对各市人民政府有关督导检查考核范围。
解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李晓东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236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