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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政发〔2022〕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一、前言
          自《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印发实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不懈努力、联合协作,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显着成效。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大幅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10年的3.8%提高到2020年的10.41%;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持续完善,科学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各阶段;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大幅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显着提升,以互联网为传播渠道的网络化科普传媒快速发展,微博、微信和微视频等新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作用日益显着;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迅速,以辽宁省科技馆为龙头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初步建成,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面向广大公众开放,全省共有科技馆和科学技术类博物馆65个,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510家;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构建了省、市、县三级组织实施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建设模式,为辽宁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我省科学素质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不平衡,城乡、区域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存在差异,基层科普能力不均衡;科学精神弘扬不够,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科技资源科普化程度有待提高;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普有效供给不足、基层基础薄弱;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过多年努力,辽宁在资源、产业、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支撑能力,积蓄了强劲的发展势能,具备了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迈进的有利条件。要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担当更重要的使命。一是围绕在更高水平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需要科学素质建设彰显价值引领作用,提高公众终生学习能力,不断丰富人民精神家园,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二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科学素质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以高素质创新大军支撑高质量发展。三是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更好促进人的现代化,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奋斗目标
          到202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各地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着,“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推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到203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着缩小,为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科学文化软实力显着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三、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公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青少年教育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关注青少年科学兴趣、科学梦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养成,激励青少年树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的理想志向,培育学生崇尚科学和勇于创新的价值观。
          2.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方式变革,提倡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推动科技实践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激发学生求知的内在驱动力和想象力。鼓励在条件适合的中小学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的深度融合,构建“教育云”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完善青少年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对有科学家潜质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构建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将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贯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大力开展“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人工智能竞赛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以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在竞赛中选拔人才。
          4.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各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注重科学精神、科技知识、创新能力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和经验交流。推动省内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大力培养培训科技辅导员。
          5.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整合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推进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拓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开展馆校合作行动,完善中小学校与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场所的联系机制,充分利用公共场馆和科普设施开展实践活动。动员省内科研院所、实验室、高等学校、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人员等科技工作者参与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活动。重视和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促进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有效提高。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实施“情暖童心”科技启蒙计划,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兴趣和好奇心。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优秀产业工人先进事迹,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塑造“辽宁工匠”品牌,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
          7.实施技能辽宁创新行动。统筹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阵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定期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在企业、高校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提升企业人员和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技能。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8.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学历教育、技能提升、就业培训相统一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在教育和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创新创业等相关内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举办“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促进辽宁青年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评价。
          9.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科学素质,提高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社会责任和科技视野,培育一批有较高科学素养的本地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注重发挥企业家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家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0.大力开展农村科技宣传,培养农民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围绕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黑土地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世界粮食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健康中国行、乡村环保科普行动、农村安居宣传、科普之冬等科普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推进乡村振兴。
          1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分层分类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者、专业种养能手等高素质农民,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农产品多元化渠道营销培训。举办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12.实施科技助力乡村建设行动。鼓励动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资源,建立和推广科技小院、专家服务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从业人员特别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科技服务能力。发挥科技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带动示范作用,引导支持其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促进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3.加强老年人科普服务。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应用、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组建科普报告团、讲师团等科技志愿服务队,开展科普报告、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的科普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群众喜爱的银龄科普服务品牌。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5.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能力和履职水平。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知识培训,推动各级党校将科技内容纳入教学安排,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组织业务培训和开展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强化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提升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高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力开展面向基层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17.在公务员管理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四、科学素质建设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以构建主体多元、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为抓手,提高科普供给效能,着力夯实基础、发展特色、着眼未来,建设多层次高质量、多样态高效能的科普生态,在“十四五”时期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产业科普助力工程。
          1.实施产业科普专项行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聚焦辽宁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开展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创新方法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论坛、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服务,助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学共同体等利用辽宁工业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开展科研、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助力企业提升科技竞争力,增强公众科学认知。
          2.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工程、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辽宁科研成果及任务,充分发挥“辽宁造”“重器辽宁”的科研影响力,打造辽宁科普本土化品牌。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探索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科研管理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考核。
          (二)公众科学传播工程。
          3.繁荣科普创作。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提升科普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科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鼓励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推进科技传播与影视融合,加强科幻影视创作。支持辽宁特色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吸引和留住科普创作领军人才。
          4.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支持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动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形式。积极促进新媒体传播的应用和发展,提升新媒体从业人员的科学传播能力,拓宽新媒体科学传播从业人员培养渠道。加强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的功能,增强媒体在重大科学议题传播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5.加强智慧科普建设。推动科普工作向智能化、智慧化发展,促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加强“科普辽宁”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溯源,支持构建省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建设相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6.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投入多元的科普设施建设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夯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基础,突出公益性建设标准制定。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
          7.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大幅提升科技馆的覆盖率和利用率。鼓励科技类博物馆等多元主体场馆参与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提升科普服务供给能力。构建馆际间资源互通共享机制。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打造科学家精神培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
          8.构建多元科普基地体系。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完善基地运行的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的科普基地服务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部门依托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实验室、生产车间、科学装置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大力挖掘工业遗产的科普功能,促进工业博物馆、文化创意园、科普公园与艺术资源、旅游资源、娱乐资源的深度融合。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9.加强应急科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科研力量、大众传媒等有效协调联动的应急科普机制,增强应急科普的协调性、精准性,基本建成“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体系。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平台、专家委员会,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各级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10.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面向基层群众开展科技知识传播和实践活动,构建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搭建科技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11.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拓展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的科普服务功能,打造基层科普阵地。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学校、企业、医院、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心理健康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12.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服务于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推动高校设立科普专业。建立专兼职科普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升机制。探索设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开展评定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协履行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将《科学素质纲要》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各地区要将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为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保障经费投入。省、市、县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有关规定,统筹落实科普所需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三)强化督促检查。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做好全省科普统计工作,完善科普监测、统计与发布机制。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政策解读   2022-02-11
        (图解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   2022-02-11